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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20

经济管理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
和《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
实际,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均可参加复试。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肃
成员:张义刚、霍明奎、于洪、冯英娟、丁孟春、齐殿伟、李燕
秘书:蒋家宁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注:根据生源及复试情况,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有调整。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所
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首批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后期调剂复
试内容可适当调整。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
为学生证)、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
情况调查表;本科成绩单。
学生提交的内容详见:长春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http://yzb.cust.edu.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1994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笔试2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
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5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
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
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
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下同)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
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每科笔试时间为2
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且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以上,
为复试合格。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总成绩除以2乘以40%,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MBA、会计硕士为
3)乘以60%,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3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MBA、会计专业硕士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6+(复试成绩总分/2)*0.4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请考生们按时到达报到现场,如因极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可
以与学院电话(13504419997)确认后,直接到考场。
(二)复试提醒
1.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请考生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 不予
录取。
2.考生必须准时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文具用品参加笔试,迟到 15 分钟者不
得入场。
3.面试时请携带:面试时请携带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
生)、外语、计算机等级证及其它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件号码必须清楚)和本科成绩
单(专升本考生须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教务部门盖章,非应届生由档案部门盖章)、
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身份证(不需复印)。
4.复试过程中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七、调剂流程
调剂、录取流程及要求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请参照学校相关管理文件。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4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人/年,学制 3 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40000元/人/2年。
2.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招生简章。首轮复试考生有资格参评第一年
学业奖学金。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
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
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3.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和《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 对当事人严肃
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