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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4-08

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内容、方式、流程及要求

按《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https://ems.cust.edu.cn/zsxx/9a7154a1e0db4032b5a1311f34c29196.htm)执行。所有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复试。

二、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方式

区域经济学、金融学;

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

202548

线上,按照QQ群详细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MBA

按照QQ群详细通知

线下,按照QQ群详细通知

三、各类型硕士、专业领域(方向)调剂拟招生人数

类型

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拟招生计划数

备注

学术型硕士

020202

区域经济学

10


学术型硕士

020204

金融学

14


学术型硕士

120201

会计学

9


学术型硕士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3


专业型硕士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2


注:调剂名额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可能会适当调整。

三、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四、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按《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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